1.受理范围:大连属地网站平台上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。
涉及其他区域的网络侵权信息,辽宁省内网站请通过辽宁省举报中心官网(https://lnjubao.cn)“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专区”举报,辽宁省外网站请向“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”(网址:http://www.12377.cn/)举报。
2.受理条件: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。
3.填写要求:请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,明确指出被举报信息的侵权点,并提供相关证据。证据材料范围请参照中央网信办《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》。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。
4.有害信息标准详见:举报指南
5.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:
(1)登录举报中心官网(https://piyao.runsky.com/)举报;
(2)中心咨询电话:0411-82758892(工作日);
(3)大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ljubao@dlswxcb.com举报。
6.注意事项:
(1)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。
(2)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,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。